極重要
[學力檢核]有關112學年度(113年度)學力檢核試務作業相關人員辦理相關作業,請所屬學校核予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一、依據 112 學年度(113 年度)建置國民中小學教育長期資料庫工作計畫辦理。
二、本學年度學力檢核作業日期如下,請所屬學校核予相關作業人員公(差)假登記:
(一)相關試務工作人員:請於 5/29 下午至試務中心領取試卷、 5 月 30 日下午將答案卡(卷)彌封箱送回試務中心。
(二)113 年 5 月 30 日進行測驗,由試務監察人員交換巡察試場。
(三)各校於 5 月 30 日施測後一週內進行補考,將答案卡或國小一二年級國語試卷送回教育處。
三、請所屬學校惠予試務監察人員公(差)假登記並協助課務排代,所需相關費用由校內相關經費項下支應;各校監考、報讀等試務工作衍生之代課鐘點費請由校內相關經費項下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