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該會 113 年 5 月 20 日( 113 ) 228 貳字第 1131400403 號函辦理。
二、該會係依據「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成立之基金會,處理二二八事件賠償、落實歷史教育推廣及使國人瞭解真相等相關事宜,旨揭補助辦法為該會辦理真相調查、教育推廣之重要工作項目。
三、依旨揭補助辦法獎勵從事有助瞭解二二八事件真相、撫平歷史傷痛,以及促進族群和諧與臺灣社會和平之教材、著作及調查考證等範圍所完成的作品(包含 1.博、碩士論文; 2.學術研究報告; 3.圖書、有聲及影像出版品; 4.二二八事件相關教學教材之推廣; 5.音樂、美術、舞蹈、攝影、戲劇、建築之創作或展演),應於每年 7 月 31 日前向該會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將酌以補助,每件作品上限為新臺幣 15 萬元整。
四、檢附「二二八事件教材著作及調查考證補助辦法」及宣傳海報(如附件,或詳見該會網站 https://www.228.org.tw/pages.php?sn=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