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本土教育補助要點。
(二) 花蓮縣 112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
二、目的:
(一)配合十二年國教政策,協助本縣國小、國中學生通過閩南語語言認證,俾便 學生於十二年國教國中升高中時超額比序積分—多元學習表現「其他項目」 加分,並提高本土語言能力。
(二)增進本縣國小、國中及縣屬高中學生參加語文競賽之專業素養。
(三)透過研習活動,增進國小、國中、縣屬高中學生,以及教師之聽、說、讀、 寫的本土語言知能。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三)承辦單位:花蓮縣國風國民中學
(四)協辦單位:花蓮縣本土語言國教輔導團
四、實施辦法:
(一)參加對象及人數:本縣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縣屬高中學生,及教師(每場 次 30 人)。
(二)研習時間及地點:
1 、地點:花蓮縣國風國民中學(場次一~二)
2 、日期: (請見課表,每場次共 36 小時)
(三)研習課程:(如附件一-1 ~ 一-2 課程表)
(四)教師參加研習給予公假登記,全程參與者,依縣府核定文號核予研習時數 36 小時。
(五)報名方式:
1 、學生:
(1) 即日起至 113 年 7 月 8 日(一)或額滿為止。
(2) 請掃右方 QR Code 或至 https://reurl.cc/GjNVrd 線上報名。(請參閱附件)
2 、教師: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http://inservice.edu.tw/ 報名。
(1)第一場下午班代碼: 4375226 (2)第二場密集班代碼: 4375225
(六)依報名順序錄取,額滿為止,各場次錄取名單於本縣教育處「處務公告」 ( https://news.hlc.edu.tw/modules/news/index.php )網路公告,請自行 上網瀏覽。
(七)有關本研習相關之疑問,請洽: 國風國中教務處教學組 林組長 電話:03-8323847 分機 17
(八)本研習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餐具、杯子。
五、經費來源暨概算:由教育部專案經費支應;經費概算如附件二-1~二~2 。
六、預期效益:
(一) 建立學生學習本土語言情境,提升語言學習自信。
(二)配合十二年國教超額比序積分制度,培訓本縣學生並提升學生本土語言專業 能力,通過閩南語基礎級與初級認證。
(三)推廣本土語言,透過閩南語文與人互動的機會。提升學生與教師閩南語之聽、 說、讀、寫能力,並擴充生活經驗,運用所學關懷在地多元文化。 七、承辦本活動之有功人員,依相關獎勵規定辦理敘獎事宜。
八、本計畫奉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