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類別及缺額:
一、代理教師:聘期自113年8月1 日起或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二、代課教師:聘期自113學年開學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
甄選類別 |
缺額 |
備註 |
普通班 代理教師 A |
正取 6 名,備取 6 名。 |
1.代理實缺。 2.本代理教師為支領月薪。 3.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4.兼任導師或行政。 |
普通班 代理教師 B |
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
1.編制外合理教師員額。 2.本代理教師為支領月薪,無東台加給 630 元。 3.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4.兼任導師。 |
普通班 諮商輔導專長 代理教師 (預估缺) |
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
1.代理實缺。 2.本代理教師為支領月薪。 3.工作內容為協助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推動全縣諮商輔導工作,以具有豐富之學校諮商輔導實務經驗者為佳。 4.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
社會領域專長 代理教師 |
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
1.編制外合理教師員額。 2.本代理教師為支領月薪,無東台加給 630 元。 3.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
普通班 代理專任輔導教師 |
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
1.代理實缺(應具備輔導專長)。 2.本代理教師為支領月薪。 3.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
普通班 視覺藝術專長 代理教師 |
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
1.編制外合理教師員額。 2.本代理教師為支領月薪,無東台加給 630 元。 3.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
學前特教巡迴輔導班 身心障礙類代理教師 (代理實缺) |
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
1.代理實缺。 2.本代理教師為支領月薪。 3.工作內容為服務區域以花蓮市、吉安鄉等地域,以具有豐富之學校特教實務經驗者為佳。 4.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5.聘期:自113年8月1日起或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
普通班 代課教師 (自然) |
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
1.薪資均以鐘點計,按縣府核定之鐘點費標準,每節 336 元。 2.本校得視排課需要,得另安排其他領域教學。 3.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
普通班 代課教師 (生活) |
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
1.薪資均以鐘點計,按縣府核定之鐘點費標準,每節 336 元。 2.本校得視排課需要,得另安排其他領域教學。 3.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
普通班 代課教師 (體育) |
正取 2 名,備取 2 名。 |
1.薪資均以鐘點計,按縣府核定之鐘點費標準,每節 336 元。 2.以具有網球、籃球、羽球、桌球、田徑等專長者為佳。錄取者除任教健康與體育領域外,得另安排其他領域。 3.以具體育相關系所畢業者為佳。 4.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