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本縣 112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雙語教學試辦學校之諮詢輔導座談實施計畫辦理。
2.本次到校以參與雙語試辦學校雙語課程授課為主,並依進行說、觀、議課以了解教師雙語教學。
3.學校雙語試辦學校執行之自評表請於訪視當天提供。
4.授課教師:廖力田教師、呂幸芳教師。(前於府教課字第 1130102818 號文誤植教師姓名,於此更正)
5.觀議課流程時間安排:
(1)08:30-08:40 說課
(2)08:40-09:20 觀課
(3)09:20-09:40 議課
6.請學校協助安排授課教師課務事宜,以利觀議課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