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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112學年度第2學期公立幼兒園之政府協助家長支付費用核結事宜一案,請依說明項配合辦理。

  • 附幼

一、請各園於自 113 年 7 月 4 日(星期四)以後至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幼生系統)─就學補助專區─幼兒園期末核結清冊─新增幼兒園期末核結清冊,逐一檢視幼生請領情形並確認無誤後,勾選「全選」及「儲存送出申請」,列印核結清冊紙本及核章,經費一覽表將於7/5 中午陸續公告,詳見附件。

二、請於113 年 7 月 19 日前(星期五)前繳交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核章後核結清冊 1 份及結餘款繳款書(無則免),若有不足款免掣據請領,於核結清冊全數完成並確認後,依「花蓮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規定逕撥付至各校。

三、上開清冊倘有幼生身分(如胎次、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證明文件、恢復戶籍、取得國籍或合法居留證等)須辦理屬性異動者,至遲應於 113 年 7 月 15 日前補正證明文件,俾利追認其該學期之身分屬性,逾期不予受理。

  • 鄉鎮市幼

一、請各園於自 113 年 7 月 4 日(星期四)至 7 月 22 日前(星期一)至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幼生系統)─就學補助專區─幼兒園期末核結清冊─新增幼兒園期末核結清冊,逐一檢視幼生請領情形並確認無誤後,勾選「全選」及「儲存送出申請」,列印核結清冊紙本及核章

二、請於113 年 7 月 26 日前(星期五)前繳交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結餘款繳款書(無則免)、核章後核結清冊 1 份,若有不足款請一併檢附收款收據(含納入預算證明)請撥。

三、上開清冊倘有幼生身分(如胎次、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證明文件、恢復戶籍、取得國籍或合法居留證等)須辦理屬性異動者,至遲應於 113 年 7 月 15 日前補正證明文件,俾利追認其該學期之身分屬性,逾期不予受理。

主辦單位: 特幼科
承辦單位: 特幼科
發布者: 陳怡安
連絡電話: 03-8462860 #254
公告時間: 2024-06-25 10:59:00
最後修改: 2024-06-25 11:21:19
點閱數: 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