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 113 年 7 月 2 日「112 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第 9 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錄取人員: A 組普通班代理教師(實缺),正取 1 名: A0001 林可青。
三、錄取人員請於 113 年 7 月 3 日(星期三)上午回復應聘同意書(檔案另行寄送)以完成報到手續,逾時未完成者喪失受聘資格,不得有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