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 112 學年度第 9 次教評會審議決議結果辦理。
二、代理教師:正取 1 名:曾語穎;備取 3 名:備取第 1 名陳柏彰、備取第 2 名吳瑞菱、備取第 3 名林於澄。
三、錄取人員請於 113 年 7 月 8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至 12 時,攜帶所有學經歷相關證件正本及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存摺封面影本(曾於本校任職免附)、印章及戶口名簿(無眷屬加保免附)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時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喪失受聘資格,不得有異議。
四、本次甄選已足額錄取,故不再辦理後續招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