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校 112 學年度第 16 次教評會決議事項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校辦理「113 學年度第 1 次自辦代理代課教師甄選( 1 次公告第 3 次招考)」,經本校甄選審議結果如下:
(一)理化:正取簡蕙瑱。
(二)音樂 (藝才) :正取陳宏池。
(三)生活科技:正取楊境修。
(四)表演藝術:無人報名。
二、本校辦理「113 學年度第 1 次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 1 次公告第 3 次招考)」,經本校甄選審議結果如下:
(一) 臺灣手語:正取林素珍。
三、本校辦理「113 學年度第 1 次自辦代理專任輔導教師徵選( 1 次公告第 3 次招考)」,經本校甄選審議結果如下:
(一) 專任輔導:正取李姿儀。
四、本校辦理「113 學年度第 2 次自辦代理代課教師甄選( 1 次公告第 3 次招考)」,經本校甄選審議結果如下:
(一) 特殊教育 (身心障礙類) :正取王慧雯。
五、附註:正取者請於 113 年 7 月 22 日上午 9 時至 11 時攜帶所有學經歷相關證件正本含身份證、合格教師證書、畢業證書及玉山銀行存摺影本等親自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