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府教課字第 1130134504 號文辦理。
二、請尚未填報學校,儘速填報「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年中執行情形表」,請核章後上傳電子掃描檔案,詳見公文說明。
三、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教育處數位學習專案辦公室助理江俊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