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7 月 26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30085324 號及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113 年 7 月 18 日彰美推字第 1133000811 號函辦理。
二、依上開函文說明摘要如下:
(一)徵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113 年 9 月 7 日止。
(二)參賽資格為:中華民國國民,以領有衛福部身心障礙證明(身心障礙手冊)者為限,以活動簡章為準。
(三)本活動徵件組別設有:
1.文學類:大專社會組及高中(職)、國中學生組。
2.圖畫書類:大專社會組及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組。
3.心情故事類徵件對象為陪伴身心障礙朋友之社會人士。
(四)倘對旨揭活動有相關詢問,請逕洽執行單位,電話 02-2543-16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