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3 年 8 月 1 日府農政字第 1130145948 號書函辦理。
二、有關附表土地為動防所依據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防制區塊圖資,委請廠商透過政府公開圖資及 GIS 交叉比對後產出權屬花蓮縣政府之土地資料,先予敘明。
三、請鳳林鎮、光復鄉及萬榮鄉轄內學校協助依土地管理權責執行所轄防治區內入侵紅火蟻防治及監測工作,倘對紅火蟻防治工作有疑義或涉及防治操作諮詢事項,請逕洽本縣動植物防疫所,電話:(03)8227431#206 。
四、檢附防治區內土地資料、鳳林鎮(含萬榮鄉)、光復鄉火蟻防治圖及紅火蟻標準程序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