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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檢送本縣「花蓮縣113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 地震避難 掩護演練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 依據行政院國家防災日推動綱要計畫、教育部部 113 年 6 月 20 日召開「113 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研商會議決議事項及教育部 113 年 7 月 17 日臺教資(六)字第 1130068410 號函。
- 113 年國家防災日訂於 9 月 20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21 分辦理,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至少完成實施計畫「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流程及注意事項」(如附件 1) 之「趴下、掩護、穩住」抗震保命三步驟演練。請教師將「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如附件 2)向學生說明地震避難疏散原則。
- 請將「國家防災日海報」(如附件 3)公告於學校及班級公布欄加強宣導。
- 請依旨揭計畫辦理:
- 正式演練結束後 3 天內(9 月 25 日 16 時前),至校務系統(公務填報序號 7402)登錄正式演練日期及參演人數等相關資料。
- 請各公私立幼兒園於演練結束後,於 113 年 9 月 1 日至 113 年 10 月 31 日將演練照片上傳至內政部消防防災館網站( https ://http://www.tfdp.com.tw )。
- 完成「自評表」與「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執行成效表」,自評表由評分人簽名後,掃描成 PDF 檔,併同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執行成效表,於 112 年 9 月 30 日前登入本縣防災教育深耕網( http://esd.km.edu.tw/hlcdisaster/Index.aspx )上傳相關資料,包括活動照片、自評表 PDF 檔及演練實況影片之 YOUTUBE 網址。
- 各公私立幼兒園應於 9 月份自行訂定演練日期,幼兒園欲接收地震警報請參考「幼兒園地震預警警報接收方式」(如附件 4)。
- 各公私立幼兒園得參考「地震演練情境應變」(附件 5)擇定災害情境設定進行避震掩護演練。
- 檢附相關附件。
- 如有疑問,請洽教育設施科 湯駿豪先生 連絡電話:03-8462860#319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0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24-08-14 17:09:00
最後修改: 2024-08-15 11: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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