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 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及該會 113 年 8 月 21 日原民教字第 1130043959 號函辦理。
二、本助學金網路申請平臺網址為 https ://cip.ntcu.edu.tw 本乎政府作業公開化、透明化精神,請公告前項網址,俾利學生與家長教師皆可以上網查詢,掌握進度消息確保個人權益。
三、依原住民族委員會實施要點規定,所稱清寒,係指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下同) 50 萬元以下者。本助學金計入家戶所得之成員為申請學生之主要照顧父母親(或繼父母、同性配偶);相關作業規定、表件格式請依本文附件實施要點、申請書等資料內容辦理。
四、請承辦老師務必核對申請人姓名、其父母姓名、身份字號及申請人原住民之身份註記,以利審核及勾稽作業之執行。
五、 113 學年度「系統帳號登入」辦法修正如下:
(一)原在新學年度系統會恢復登入密碼與學校代碼相同,現行因資通安全執行之考量,故將「不再重新設定」。
(二)每所學校只有 1 組固定帳號(學校代碼)。
(三)請各校業務交接時,新承辦人需至系統更新「新承辦人員之相關資料」及「變更密碼」。
(四)學校如忘記密碼,請填寫以下資料以電子郵件 e-mail 詢問。(電子信箱: apcntcu@mail.ntcu.edu.tw)
1、學校縣市:
2、學校名稱:
3、學校代碼:
4、新承辦人員:
5、聯絡電話:
6、電子信箱:
六、請各校確實於 9 月 30 日前完成申請網路填報作業,並彙整所屬學生下列表件,申請表及學生簽單分別成冊,並依學校代碼順序排列,於期限內送至中心承辦學校(本縣化仁國民小學):
(一)申請表(因實施要點修正, 111 學年度起申請表有更新,請使用更新之申請表,相關證明文件影本黏貼表需黏貼父母(或繼父母、同性配偶)的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並 於簽名欄簽名或蓋章。)
(二)學生簽單(列印前,需完成學生申請資料輸入系統,再由申請文件管理-列印-學生印領清冊簽單印出,上、下學期都需請學生親自簽名。)
七、使用特殊狀況申請表者,需有以下情況,如父母失聯不負照屬照顧養育等情況。請各校本權責審核用印,可作為替代該生證明文件之用。
八、各校如有需要申請資料請自行影印留存影本。
九、本案聯繫窗口本縣化仁國小黃素月幹事(聯絡電話 03-8528720 分機 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