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於9/20 前繳交上半年業務狀況調查紀錄表
二、請於10/28 前至全國教保資訊填報系統填報當學期薪資及繳交調薪證明,內含教職員工清冊、 7.8.9 月薪資清冊、 7.8.9 月薪轉證明、 7.8.9 月勞健保證明
三、請於11/15 前繳交修正後調薪機制
※以上資料請務必加蓋承辦人或園所章,未核章將予以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