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普通班代課教師:正取余芳怡。
二、正取人員,應於113年 8 月 31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至 9 時,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含身份證、畢業證書、合格教師證)及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存摺封面影本等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喪失錄取資格;如期報到者,予以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