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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國小特教承辦人至特教通報系統的學務系統接受小一發展遲緩學生

1.因發展遲緩學生升國小之後不具正式身份,所以學校接受學生後會安置在疑似區,如學生有鑑定需求,麻煩依鑑定流程提報。
2.請各校於九月三十日 16:00 前接受學生。
3.感謝特教承辦人的協助。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劉曉琴
連絡電話: 03-8547145分機19
傳真號碼: 03-8549482
公告時間: 2024-09-24 14:24:00
最後修改: 2024-09-24 14:30:28
點閱數: 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