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 113 年 8 月 30 日府教課字第 1130173654 號函辦理。
二、研習辧理地點:公文內容誤植為花蓮縣光華國小,修正為花蓮縣文蘭國小辦理,請告知貴校參與學員。
三、本研習為二天延續性工作坊,需繳交作業才能領取研習證書,故限定名額, 9 月 28 日(星期六)研習名額已滿,不接受現場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