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113年7月26日府教課字第1130147389號函、113年8月30日府教課字第1130172435A號函、113年8月30日府教課字第1130172435B號函續辦,合先敘明。
二、會計子目說明如下:
(一)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聘用經費。(會計子目:CG3021)
(二)國小原住民族語開課經費。(會計子目:CG3066)
(三)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閩南語、閩東語、客語及原住民族語)直播共學計畫協同人員鐘點費。(會計子目:CG3134)
(四)國中及國小臺灣手語教學人員交通費(會計子目:CG3076)
(五)本土語文(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客語文及原住民族語文)及臺灣手語國中開課經費(會計子目:CG3055)
三、因尚待中央計畫撥款,俟國教署經費入庫後,另函通知學校撥付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