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0 月 28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35505313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內「閱讀磐石學校」之初選,依「花蓮縣 113 年度推動閱讀績優學校徵選活動」徵選結果,由南平中學(國中組)及國福國小(國小組) 2 校,代表本縣參加複選,不再接受申請,前述學校請於 114 年 1 月 10 日(星期五)前,將相關表件寄(送)達本府教育處課程科承辦人。
三、有關「推動閱讀績優學校團體及個人」部分,請有意參加評選之團體及個人於 114 年 1 月 3 日(星期五)(以郵戳為憑),將相關表件寄(送)達本府教育處課程科林楚芸老師彙辦,逾期將不予受理。
四、檢附「112 年度教育部獎勵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績優學校團體及個人評選實施計畫」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