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表調查對象為110年度(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111年度(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112年度(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113年度(113年1月1日至113年10月31日)貴校解聘不續聘停聘之專任教師人數(不含已提出救濟並經撤銷原處分者),並以主管機關或學校核准解聘不續聘停聘日期進行學年度認定。
二、如無請於最末欄填無,其他欄位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