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重要公告~再次提醒】教育部114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各校薦送教師參加進修 。(限國小)
一、依據本府 113 年 11 月 6 日府教學字第 1130217505 號函辦理。
二、 114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各領域專長學分班需求及薦送表 (公文附件表 3),如無人參加填 0 人。如完全無薦送,請註明原因於薦送表空白處。
三、加註國小各領域專長,由各師培大學辦理,詳見附件。
四、無合格國小教師證不可報名本次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
五、不論是否有薦送,都要交校長核章的紙本薦送表至教育處學管科。
六、填報方式,請務必詳見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