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114202

研習公告 轉知 為教育部辦理「113年教育部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校 園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一案,請各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1 月 8 日臺教資(六)字第 1132704263 號函及 「職業安全衛生法」32 條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 17 、 18 及 19 條規定辦理:對於新進人員或在職人員於變更 工作前,應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 訓練,不得少於 3 小時,並每 3 年至少應該再受 3 小時在職教育訓練。

二、另參考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災害統計, 「被切、割、擦傷」、「與有害物接觸」、「與高、低溫接 觸 」及「火災」為本(113)年度第 1 季至第 3 季校安通報中最 大宗事故災害,顯示學校應加強落實校內師生、工作者安全 衛生意識及危害辨識能力,完善教育訓練以及工作安全衛生 守則,除了保護學生,更要保護校園的每一位工作者,以建 構安全無虞的學習環境及工作環境為目標。

三、、本年度辦理「113 年種子師資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共 2 場次,採線上辦理,課程資訊如下(簡章如件):

(一)參訓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工。

(二)時間

1.校園安全衛生基礎,訂於 113 年 11 月 26 日(二)。

2.實驗室安全衛生基礎,訂於 113 年 11 月 27 日(三)。

(三)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3 年 11 月 20 日或額滿為止,每場次 報名人數為 200 名,依報名先後,額滿為止。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請至「教育部學校安全衛 生 資訊網」(https://www.safelab.edu.tw)之「活動報名系統」 填寫報名資料。

四、本次課程考量開學期間學校教職員工外出上課較不易,為擴 及較多受眾,採線上課程方式辦理,通訊軟體使用 Google Meet ,課程前 2 天將發送電郵通知,提供線上會議室網址。

五、請各服務單位會與參與研習人員公(差)假。

六、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本案聯絡人:中原大學環境險管控研究 中心葉庭岑小姐,電子信箱:tcyeh0805@gmai1.com ,電話: 03-2654909 。

主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胡芸
連絡電話: 03-8462860#316
公告時間: 2024-11-13 08:24:00
最後修改: 2024-11-13 08:35:57
點閱數: 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