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 113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
二、時間: 113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 9 時 30 分至 16 時。
三、地點:花蓮縣吉安鄉光華國民小學。
四、出席人員:
◎副召集人:黃校長(月眉國小)
◎榮譽輔導員:黃超陽校長(退休校長)
◎團員:趙校長(北林國小)、張校長(光華國小)、劉○玫主任(鳳仁國小)、邱○蘋組長(忠孝國小)、劉○蘭組長(明禮國小)、張○敏老師(西林國小)、張○鳳組長(新城國小)、陳○芯組長(宜昌國小)。
◎執行秘書:江○佑主任(月眉國小) 03-8631011#11
五、請貴校依權責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與會及課務排代,差旅費及代課費由本縣國教地方輔導團經費項下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