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花蓮縣吉安鄉太昌國民小學 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錄取名單。 公告事項: 一、錄取人員如下: 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張佩玉,備取王心彤。
二、錄取人員請於 114 年 2 月 8 日(星期六)上午 10 時前,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及花蓮二信帳戶 影本親自至花蓮縣吉安鄉太昌國民小學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時未完成報到程序且可歸責於當事人者 , 經花蓮縣吉安鄉太昌國民小學認定後,喪失受聘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