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自 114 年 3 月 10 日起,請各校仍依流感、腸病毒等發生案例狀況,於校安系統進行疾病事件通報以利本府持續掌控校園疫情傳播風險,每日 10 : 00 前校務系統公務填報任務暫告一段落。
二、因應國內流感、腸病毒、病毒性腸胃炎等疫情仍處於流行期,為防範流感、腸病毒、病毒性腸胃炎等傳染病於校園傳播,仍請學校務必強化衛教宣導及相關防治措施,並落實環境清消、個案管理、群聚事件通報及相關感染管制措施,詳本府 114 年 2 月 10 日府教體字第 1140026900 號函說明(文諒達)。
三、檢附腸病毒、流感傳染病防治工作指引及手冊,傳染病防治相關資訊可逕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