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2 月 5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0011943 號函暨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本土教育補助要點辦理。
2.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0 月 25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35505350A 號令修正「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函辦理。
3.拿台、客、原中級證書之學員也可先來報名研習,研習後領取研習證明,資格相符(台、客中高級證書)後可換培訓人員之證書。**(原語教支老師資格尚未正式公告)
4.旨案聯絡人:吉安國中教務主任黃懷萱 聯絡電話: 03-8523136-102/0918-175733 E-mail: shiuan1030@hotmail.com
5.相關辦法請參閱附件,通過培訓人員之證書因製作程序於 114 年 6 月底前發送。
*******上課地點:吉安國中******
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 114 年 3 月 21 日(五)16:00 止。(逾期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