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 114 年 6 月 4 日府教幼字第 1140144816 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內容摘述如下:
(一)報名時間 114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一)至 114 年 6 月 17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至 5 時止,逾時或文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二)報名方式:備妥報名文件,於報名時間截止前親自或委託專人(受託人需持委託書、受託人及委託人國民身分證)送達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 297 號 4 樓),並註記報名「桃園市 114 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園長遴選」之字樣。
(三)報名方式:備妥報名文件,於報名時間截止前親自或委託專人(受託人需持委託書、受託人及委託人國民身分證)送達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 297 號 4 樓),並註記報名「桃園市 114 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園長遴選」之字樣。
(四)審議時間:另以電話通知並於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公告。每位候選人審議時間約 30 分鐘,其中口頭報告 10 分鐘、答詢 20 分鐘。
(五)遴選結果將於審議程序結束後公告於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網址: https://www.ty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