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危險化學物質管理及災害應變會報設置要點辦理。 二、為配合上述規定,調查各校實驗室之化學物質使用情形,請各校依題目如實填報,並提供校內所有化學物質清單,務必於 114 年 6 月 16 日下班前至公務填報系統(編號 7751)查填完畢,謝謝配合。 三、如有疑義請洽設施科宣菱 846286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