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6 月 1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40049892A 號函辦理。
二、高級中等學校以下校園如有發生偶(突)發空氣品質惡化事件,學校及幼兒園有人員因空氣品質惡化肇致身體不適,或嚴重影響校務行政事項者,學校得撥打 1999 市民熱線和全國免付費之公害陳情專線 0800-066666 等,向當地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檢舉污染。
三、旨揭應變請依教育部 112 年 12 月 18 日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暨緊急應變作業流程」辦理。
四、本案相關資料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