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類別及缺額
一、代課教師: (一)藝文領域_表演藝術_【每週授課節數上限為 18 節】:正取 3 名,備取 3 名。 (二)藝文領域_視覺藝術_【每週授課節數上限為 18 節】:正取 1 名,備取 2 名。 二、備註: 1.代課教師均以實際授課鐘點計酬。 2.授課節數、內容得由本校視課程發展需求調整。 3.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4.代課期間如代課原因消滅,應即解代,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餘詳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