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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21

轉知 有關衛生福利部食藥署114年6月4日公告修正之「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相關宣導品及簡報教材,請多加推廣運用,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7 月 2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069869 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為保障我國食品衛生安全,精進餐飲業衛生管理,爰製作旨揭宣導品及簡報教材,並置於該署官網首頁>業務專區>食品>餐飲衛生項下:

(一) 宣導品:
1、出版品及宣導品專區>單張宣導品。( https://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3998
2、餐飲衛生相關法令規章>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3077
(二) 簡報教材:相關法規說明會資料>114 年度「餐飲衛生安全管理教育訓練」。( https://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2249&r=1229417443

三、本案之宣導品及簡報教材,請學校向校內餐飲業者及教職員工生加強宣導及推廣運用,並請持續落實食安相關規定及食品衛生之自主管理,以維護教職員工生餐飲衛生安全權益。

主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張韶容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3
公告時間: 2025-07-25 16:10:00
最後修改: 2025-07-25 1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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