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 辦法辦理。 |
二、 | 旨揭甄選資訊如下: |
(一) | 錄取名額:正取 18 名,備取 18 名。 |
(二) | 甄選日期: 114 年 10 月 3 日(星期五)。 |
(三) |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 114 年 9 月 29 日(星期一)止。 |
三、 | 專業輔導人員錄取後,可就近於桃園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北區辦公室(位於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內,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東國街 14 號) 或桃園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總部辦公室(位於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內,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 168 號)辦公。 |
四、 | 檢附「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度第四至六次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聯合甄選簡章」1 份,另提供下載網址: https://sgcc.tyc.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