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10 月 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1880299 號辦理。 二、俟國教署撥款入庫,簽請鈞長准予動支此項經費中。為讓各校順利執行計畫,先行提供會計子目( CC4102 、 CC4103 )以利經費執行。俟動支簽准後函送各校,依相關規定時程辦理經費核銷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