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4 年 10 月 7 日府警刑字第 1140196476 號函辦理。
二、「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及檢舉人獎勵辦法」,如需訂定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