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南投縣政府 114 年 10 月 8 日府觀永字第 1140232166 號函辦理。
二、南投縣政府辦理之「十全十美縣市引客」方案已於 114 年 9 月 5 日辦理記者會及啟動儀式,並於 114 年 9 月 15 日至 11 月 15 日於活動網站提供合作縣市之旅遊及消費優惠,合作縣市包含本縣、南投縣、台北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及嘉義市。
三、本案旨在透過鼓勵合作縣市團體辦理參訪或旅遊活動,互相拉抬國旅市場能量。相互引客對象例如民政、公所單位(如村里長、鄰長、志工、調解委員會等)、消防單位(消防志工)、警察單位(志工)、環保單位(清潔隊、志工)教育單位(各級學校之校外教學團體)等常態性年度參訪團體。
四、凡蒞臨合作縣市辦理參訪活動者,得享有免費票券、專屬優惠等獎勵措施,各縣市彙整方案高達 116 種,歡迎多加利用。詳細內容及申辦方式請至十全十美縣市引客網站查詢,網址為 ttps://http://www.10citygo.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