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針對本縣轄下各公立國中小,倘若確實因天然災害致使交通中斷,導致教師無法到校上課,煩請學校先以本府編列於學校的兼代課費用(公假排代)先行墊支,之後再寄送核章的經費結報表(10日以上未達30日代課鐘點費),並請檢附佐證資料及學校黏貼憑證,俾利本府經費撥付作業。感謝各校。
針對本縣轄下各公立國中小,倘若確實因天然災害致使交通中斷,導致教師無法到校上課,煩請學校先以本府編列於學校的兼代課費用(公假排代)先行墊支,之後再寄送核章的經費結報表(10 日以上未達 30 日代課鐘點費),並請檢附佐證資料及學校黏貼憑證,俾利本府經費撥付作業。感謝各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