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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針對本縣轄下各公立國中小,倘若確實因天然災害致使交通中斷,導致教師無法到校上課,煩請學校先以本府編列於學校的兼代課費用(公假排代)先行墊支,之後再寄送核章的經費結報表(10日以上未達30日代課鐘點費),並請檢附佐證資料及學校黏貼憑證,俾利本府經費撥付作業。感謝各校。

針對本縣轄下各公立國中小,倘若確實因天然災害致使交通中斷,導致教師無法到校上課,煩請學校先以本府編列於學校的兼代課費用(公假排代)先行墊支,之後再寄送核章的經費結報表(10 日以上未達 30 日代課鐘點費),並請檢附佐證資料及學校黏貼憑證,俾利本府經費撥付作業。感謝各校。

承辦單位: 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陳冠仲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3
公告時間: 2025-11-12 11:17:00
最後修改: 2025-11-12 11:34:59
點閱數: 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