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議時間:
114 年 11 月 18 日 (二) 下午 2 時
二、會議地點:
花蓮運動休閒園區執行委員會會議室
三、與會人員:
〈CCWC 總幹事〉李裕仁
〈CCWC 執委會副主任委員〉汪錦德
〈CCWC 副總幹事〉陽岳瑾
〈CCWC 秘書處主任〉方智明
〈CCWC 秘書處執行秘書〉黃緯強
〈CCWC 秘書處副執行秘書〉侯鴻章
〈CCWC 行政組〉張炳仁
〈CCWC 場地器材組〉鄭嘉毅
〈CCWC 典禮組〉蕭美珍
〈CCWC 貴賓接待組〉丁嘉琦
〈ICG 文化交流組〉陳慈芳
教育處體育保健科 薛曉芸 營養師
〈CCWC 秘書處秘書〉古淑珍、芙代·谷木·母那烈、蔡孟倫、劉仁傑、王瀚毅、李岱娥、黃耀霆、温喬穎、林芳瑋
四、請惠予上述與會人員公(差)假排代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