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關於「漁村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敬請各校轉知符合學生踴躍申請。
申請說明:
一、漁村學生獎學金申請人應填寫申請表(附表一),並檢附前學年成績單、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1 份、家長具漁會會員(漁民)資格影本 1 份,自傳 1 份、
及參加與漁村社區服務之相關證明資料(本項非必要文件,無者可免)。
二、相關資料可向本協會索取。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115 年 01 月 30 日止(以郵戳為)。得獎學生名單於 115 年 02 月 28 日在本協會網站公布,並由本今個别通知。
三、詳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