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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重要公告~再次提醒】教育部115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各校薦送教師參加進修 。(限國中及花蓮體中)

一、依據本府 114 年 11 月 14 日府教學字第 1140222826 號函辦理。
二、不論是否有薦送,都要校長核章的紙本薦送表均需上傳至公務填報表 79115 及 7916 , 2 份薦送表:增能學分班薦送表(表一)、第二專長班薦送表(表二)。
三、填報方式,請務必詳見附件說明。
四、只有正式老師才能報名第二專長班,請務必詳見附件報名資料。
 

主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蔡福欽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3
公告時間: 2025-11-19 01:06:00
最後修改: 2025-11-19 01: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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