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7 月 6 日臺教綜(五)字第 1050067194B 號令(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及衛生福利部 113 年 11 月 7 日衛授食字第 1139080876 號函(113 年精進地方政府關鍵食安管理計畫)辦理。
二、為利學校午餐人員取得相關時數證明,請於 114 年 12 月 3 日(三)前至「學校午餐廚勤人員 e 化培力課程系統」https://catererel.k12ea.gov.tw/完成線上 A.理論導向(主題一至主題六)及 B.實務導向(主題六)共計 8.7 時數課程。
三、請通過課程測驗並填寫滿意度問卷後至該系統「我的課程」頁面點選下載「時數證明」,「時數證明」將寄至系統基本資料設定中之電子信箱,請務必確認完成所需時數並回傳至本府教育處承辦人電子信箱(shaojung@hlc.edu.tw)。
四、尚未完成 114 學年度學校午餐衛生講習學校如下:(一)國中:花蓮縣立富源國民中學、花蓮縣立鳳林國民中學、花蓮縣立吉安國民中學。(二)國小:花蓮縣花蓮市北濱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中華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明禮國民小學、花蓮縣吉安鄉南華國民小學、花蓮縣吉安鄉光華國民小學、花蓮縣壽豐鄉水璉國民小學、花蓮縣壽豐鄉志學國民小學、花蓮縣壽豐鄉豐裡國民小學、花蓮縣豐濱鄉新社國民小學、花蓮縣豐濱鄉靜浦國民小學、花蓮縣瑞穗鄉奇美國民小學、花蓮縣瑞穗鄉鶴岡國民小學、花蓮縣光復鄉大興國民小學、花蓮縣鳳林鎮鳳仁國民小學、花蓮縣玉里鎮大禹國民小學、花蓮縣富里鄉富里國民小學、花蓮縣秀林鄉富世國民小學、花蓮縣秀林鄉崇德國民小學、花蓮縣萬榮鄉明利國民小學、花蓮縣卓溪鄉太平國民小學、花蓮縣卓溪鄉古風國民小學、花蓮縣卓溪鄉卓清國民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