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0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0107607號函曁花蓮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 體推動方案計畫辦理。
二、承辦計畫有功人員敘獎名冊,請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花蓮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標準及作業程 序」辦理。
三、 請參閱附件(敘獎額度及敘獎名冊)填寫辦理, 於 114 年 12 月 12 日前上傳可編輯電子檔(word)傳到雲端硬碟 ( https://reurl.cc/yK7E9D) 每所學校一資料夾,檔名請填寫 00 國小(國中)敘獎名冊)另寄核章版紙本一式兩份免備文送教育處承辦人收。
四 請執行學校於期限內提報敘獎名單,逾時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