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客家委員會 114 年 11 月 26 日客會傳字第 11468006481 號函辦理。
二、該會為協(補)助國內高中(職)、大學校院影視相關科(系、所)學生結合客家題材進行畢業創作影像,特辦理旨揭活動,參賽對象為高中(職)以上畢業製作學生,具中華民國國籍,報名期限自 115 年 6 月 1 日至 20 日止。
三、本活動可自訂與客家相關主題創作,將選出 10 件優秀作品,每件獲得新臺幣(以下同)50 萬元輔導金,成品優異者另額外提供首獎獎金 20 萬元、優選 10 萬元、佳作 5 萬元及客語表現評審團特別獎 15 萬元,總獎金共計 565 萬元,相關報名及比賽事宜詳見該會官網(https://pse.is/8cqv6c)。
四、檢附活動簡章 1 份,轉知各大專院校、高級中等學校及相關單位等,並鼓勵踴躍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