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學習扶助作業要點。
(二) 花蓮縣 114 學年度推動學習扶助整體方案。
二、目的:
(一)配合學習扶助,發揚扶助弱勢、帶起每個孩子、不放棄任何希望的教育理
念。
(二)透過辦理教具及心得徵選活動,促進實務交流,增進教師教學專業知能
彰顯教學相長成效。
(三)鼓勵教師進行教學思考,提升教學專業知能,解決「學習低成就」教學現
場問題。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三)承辦單位:花蓮縣北埔國小
四、收件期程及地點:114年 12 月 19 日止。(地點:北埔國小)
五、參加對象:各國中小學習扶助人員/現職教師/學習扶助學生均可參加。
六、項目與內容:
(一)教學教具
1.主題:教師進行教學時,期使增進上學習扶助學生理解,為了輔助教學
而設計之教具。
2.內容規範:徵求錄製剪輯國、英、數操作教具影片 5~15 分鐘內之光碟片
及實體教具。
(二)教學心得
1.主題:學校推動學習扶助之行政或教師教學心得。
2.內容規範:徵求心得字數為 1000-1500 字。
(三)學習心得
1.主題:參與學校推動學習扶助學習過程,積極向上、態度認真,學習效
果良好。
2.內容規範:徵求心得字數為國中 500-600 字,國小高年級組 300-500 字、國小中年級組 200-400 字、國小低年級組可呈現多元(漫畫、文字或圖文並呈皆可)。
(四)收件:
1.每校送件件數:每校至少 1 件(不限組別)。
2.收件項目:教學心得及學習心得只需寄送紙本( A4 )、教學教具需另附上
電子檔教學影片光碟資料。
3.書面資料:請以作品為單位,繳交含報名表一份(附件 1 )、授權書一份(附件 2 )、智慧財產切結書一份(附件 3)、作品紙本一式 3 份(附件 4)。
(報名表、授權書、智慧財產切結書請勿裝訂)。
4.送件地址:新城鄉北埔村北埔路 170 號北埔國小教務處(陳貞良主任)。
(五)收件日期:自民國 114 年 12 月 8 日至 12 月 19 日止,以郵戳為憑。
七、審查標準及獎勵方式:
(一)教學教具、心得暨學習心得
1.評審:
(1)初審:由承辦學校進行初步篩選,剔除不符內容規範、缺件作品。
(2)複審:由承辦單位聘請教學經驗豐富之校長、主任或教師擔任評審,
依據以下評選標準進行複審。
2.評選標準:
(1)符合主題: 50%
(2)內容充實: 30%
(3)文章流利: 20%
(二)成績公告:115年 1 月 16 日前網路公告於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三)獎勵方式:
1.教學教具、心得暨學習心得:
依評審成績,錄取(教師組、國中組、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
小高年級組)特優 6 名( 90 分以上)、優選 10 名( 85 分以上),佳作
20 名( 80 分以上)。獎勵方式如下:.........詳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