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冊及生涯轉銜計畫等紙本資料請於 3 /5 下午 4 時前送達特幼科,並將名冊電子檔( word 檔) E-mail 至承辦人信箱: u0960667199@hlc.edu.tw ,以免影響學生就學權益。
二、鑑輔會公告書面審查會議及分區轉銜安置會議結果後,原安置學校(幼兒園)請辦理下列事項:
(一) 114 年 4 月 30 日前至教育部通報網完成轉銜資料表之填寫,並邀請下一階段安置學校召開生涯轉銜會議。
(二) 114 年 5 月 16 日前將生涯轉銜會議紀錄逕送本府教育處特幼科備查。
(三)生涯轉銜會議結束後,請原安置階段及下一安置階段於 114 年 6 月 11 日至 7 月 17 日前至教育部通報網完成學生異動及接收。(如須申請相關支持服務之學校請於 114 年 6 月 18 日前完成異動及接收,以利下一安置階段於時程內提出申請,避免影響學生相關權益)
三、有關轉銜學生之特教相關支持服務申請事宜,依本工作計畫規範辦理,請各校務必於生涯轉銜會議時確認學生各項需求並確實移交申請所需之相關資料,於規定時程內完成申請,以維護學生相關就學權益。
四、欲申請轉銜安置至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之學生,因國教署相關表件尚未完成修正,俟公文到達後,將即時辦理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