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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農業部為辦理115年度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員及團體選拔,自114年12月31日起至115年2月26日止受理各方推薦,詳如附件,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15 年 1 月 5 日府農林字第 1140258905 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林業及保育工作者之工作士氣、獎勵對林業及保育有特殊貢獻人員或團體,農業部依據「農業部表彰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員選拔要點」規定,辦理 115 年度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員及團體遴選,請貴校依上揭要點規定踴躍推薦(推薦名額無限制),推薦時應經當事人或團體同意。

三、受理推薦期間自 114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115 年 2 月 26 日止,推薦方式如下(請擇一),另相關事蹟證明文件如涉《個人資料保護法》,應依法刪除相關資訊以避外流:

  (一)線上推薦:填寫線上表單( https://reurl.cc/R9kNyG )。

  (二)電子郵件寄送:推薦書填寫完成後,請併同已簽章及用印之文件掃描檔、相關事蹟證明電子檔等各 1 份,寄至電子信箱: coa.tfb23@gmail.com ,主旨請載明「推薦 115 年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員」。

  (三)書面寄件:推薦書填寫完成後,請併同已簽章及用印之文件掃描檔、相關事蹟證明電子檔等各 1 式 2 份,寄至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地址: 100 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 2 號),註明「推薦 115 年度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員」以憑辦理。

四、檢附「農業部表彰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員選拔要點」及「115 年度農業部表彰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員推薦須知」及「115 年度農業部表彰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員推薦書」各 1 份,電子檔請至雲端( https://reurl.cc/ORmW7g )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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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農業部表彰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員選拔要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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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15年度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員選拔推薦報名須知.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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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15年度「農業部表彰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員」推薦書.odt
主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李少鈞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7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26-01-06 09:14:00
最後修改: 2026-01-06 09:23:52
點閱數: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