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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教保工作實施要點」第4點及第6點附表2,業於115年1月9日以令修正發布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 年 1 月 9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45603065B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教保工作實施要點」第 4 點及第 6 點附表 2 ,業經國教署於中華民國 115 年 1 月 9 日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45603065A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 1 份。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四、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教署學前教育組李先生,電話:( 02 ) 7736-7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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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表一及附表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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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國教署1150109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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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第四點修正規定.pdf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李述奇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9
公告時間: 2026-01-13 16:10:00
最後修改: 2026-01-13 16: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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