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核有異常情事之學校填寫審核通知事項辦理情形表,並請將電子檔及核章紙本掃描一併傳送至s50822963@hl.gov.tw ,並務必於 115 年 1 月 23 日(五)下班前交本處彙整,俾憑函復審計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