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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重要 案內學校經本縣審計室查核114年度1至8月財務收支,核有須請辦理事項(第二次回覆),請於115年1月23日(五)前將聲復內容《免備文》mail回覆。

請核有異常情事之學校填寫審核通知事項辦理情形表,並請將電子檔及核章紙本掃描一併傳送至s50822963@hl.gov.tw ,並務必於 115 年 1 月 23 日(五)下班前交本處彙整,俾憑函復審計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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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空白)各校缺失辦理情形及聲復表-第二次回覆.docx
主辦單位: 基金科
承辦單位: 基金科
發布者: 葉俐彣
連絡電話: 8227171*272
公告時間: 2026-01-15 10:56:00
最後修改: 2026-01-15 11:01:07
點閱數: 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