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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轉知 有關行政院114年10月9日「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會報」第5次會議主席裁示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1 月 12 日臺教國署體字第 1140139074 號函及教育部 114 年 9 月 18 日臺教資(六)字第 1140098041A 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依據教育部頒訂之相關指引(如附件一、二)進行化學物品之管理。

三、檢附學校實驗室一般注意事項及安全指引及各級學校實驗室禁水性物質安全檢查及聯繫機制指引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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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各級學校實驗室禁水性物質安全檢查及聯繫機制指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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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學校實驗室一般注意事項及安全指引.pdf
主辦單位: 教育處
承辦單位: 設施科
發布者: 湯駿豪
連絡電話: 8462860#319
公告時間: 2026-01-15 13:47:00
最後修改: 2026-01-15 13:47:10
點閱數: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