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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本縣辦理「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初任教師導入輔導回流研習」,請112-114學年正式初任教師所屬學校核予公(差)假登記。
- 依據花蓮縣政府 114 年 12 月 17 日府教課字第 1140250934 號函。
- 旨揭研習相關訊息如下:
(一)研習日期: 115 年 1 月 24 、 25 日
(二)研習地點:花蓮縣立宜昌國民小學(花蓮縣吉安鄉宜昌一街 45 號)
(三)研習對象: 112 至 114 學年度年資三年以下(含)之正式初任教師(含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正式徵選教師、幼教、特教、專任輔導教師及公費生),請務必參加。 - 依據教育部中小學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暨知能研習實施計畫地方層級工作手冊規定,正式初任教師三年內須每半年回流一次之規定,請教師所屬學校本於權責給予公(差)假登記。
- 因分組課程教學所需,請參加教師於研習當天自備筆電。

